相關企業(y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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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絡信息技術研發(fā)推廣;電信增值業(yè)務(憑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經營,具體項目以審批部門批準的為準);網上貿易代理(除國家有專項規(guī)定外);數(shù)據處理服務;軟件開發(fā),系統(tǒng)集成,數(shù)字處理和存儲服務;集成電路設計;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金融外包服務;電子設備技術研發(f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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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機軟硬件及技術開發(fā)、技術轉讓、技術服務,計算機軟硬件銷售,計算機維修服務,弱電工程設計安裝(取得資質后方可開展經營),網絡綜合布線,計算機系統(tǒng)集成,網頁設計,美術設計制作,電腦圖文制作(不含出版物印刷,涉及許可的,具體項目以審批部門批準的為準),網絡的技術開發(fā)、技術轉讓、技術咨詢、技術服務,電子科技領域內的技術開發(fā)、技術轉讓及咨詢服務,經營增值電信業(yè)務,信息服務業(yè)務(不含互聯(lián)網信息服務,有限期為:2020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4日)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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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(yī)療供應鏈管理(除醫(yī)療診所和藥品銷售);三類、二類、一類醫(yī)療器械銷售(涉及許可項目以審批部門核準價位準);塑料制品的銷售(除一次性發(fā)泡塑料制品及超薄塑料袋);商務咨詢服務(除經紀),企業(yè)投資管理開發(fā)(除金融、證券、期貨外),企業(yè)管理,自由設備租賃(不得從事金融租賃),市場信息咨詢與調查(不得從事社會調查、社會調研、民意調查、民意測驗),翻譯服務,倉儲服務(除危險化學品),計算機軟件開發(fā)及銷售,網絡科技技術開發(fā)及轉讓(不得從事科技中介)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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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人民幣業(yè)務:辦理人民幣存款、貸款、結算;辦理票據貼現(xiàn);代理發(fā)行金融債券;代理發(fā)行、代理兌付、銷售政府債券;代理收付款項。2、外匯業(yè)務:外匯存款、外匯貸款、外匯匯款;外幣兌換;國際結算;結匯、售匯;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(xiàn);總行授權的外匯擔保;總行授權的代客外匯買賣;資信調查、咨詢、見證業(yè)務。3、辦理總行在監(jiān)管部門批準的業(yè)務范圍內授權的業(yè)務。4、經監(jiān)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(yè)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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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可項目:演出經紀;營業(yè)性演出;第二類增值電信業(yè)務;各類工程建設活動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,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)一般項目:廣告設計、代理;市場營銷策劃;企業(yè)形象策劃;廣告制作;體育賽事策劃;圖文設計制作;專業(yè)設計服務;平面設計;會議及展覽服務;品牌管理;項目策劃與公關服務;婚慶禮儀服務;電影攝制服務;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;廣告發(fā)布(非廣播電臺、電視臺、報刊出版單位);信息咨詢服務(不含許可類信息咨詢服務);教育咨詢服務(不含涉許可審批的教育培訓活動);社會經濟咨詢服務;人力資源服務(不含職業(yè)中介活動、勞務派遣服務);禮儀服務;租賃服務(不含出版物出租);音響設備銷售;互聯(lián)網銷售(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);軟件開發(fā);信息系統(tǒng)集成服務;技術服務、技術開發(fā)、技術咨詢、技術交流、技術轉讓、技術推廣(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,憑營業(yè)執(zhí)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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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工及銷售:食品、冷凍肉類(以上項目涉及許可證的具體以審批部門批準的為準)、水產品(限初級)、農產品;銷售:木材、竹材、化肥、農藥(除危險化學品)、藥品(具體項目以審批部門批準的為準)、橡膠及制品、汽車及其配件、農業(yè)機械及成套設備、化工產品;農作物種植;對農業(yè)、林業(yè)、水電業(yè)、地產業(yè)、環(huán)保業(yè)、礦產業(yè)的投資;電信服務(具體項目以審批部門批準的為準);商品信息咨詢;道路貨物運輸(具體項目以審批部門批準的為準);貨物或技術進出口(國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審批的貨物和技術進出口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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憑總公司資質聯(lián)系業(yè)務;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其信息咨詢;政府采購代理信息咨詢;投融資咨詢(不得從事銀行、證券、保險等需要取得許可或審批的金融業(yè)務);企業(yè)信用咨詢;項目管理;企業(yè)管理咨詢;工程設備租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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銷售:食品(具體項目以審批部門批準的為準)、廚房用品、花卉、盆景;企業(yè)管理信息咨詢,投資信息咨詢(除金融、證券、期貨外),企業(yè)形象策劃,市場營銷策劃,市場調查及信息咨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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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/投資